“你要带她去哪?”
“既然这位贵人才是真正的凤临天命,下仆自然是要带她去宫中,拜见太后。”
“我跟你们去。”
“卫尉丞,都城一片混乱,您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件事上。太后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朝辞的脑中闪过无数个念头,最终却还是退在一旁,看着马车走远。
牧风烟坐在车中闭目养神,直到马车停下,内侍扶她下车之时,才轻声的说了一句:“替我谢谢雍武公。”
赵浔既在皇陵守陵,消息不会如此灵通。
最希望她是凤华公主的人,便是太尉王蔚,因为这样一来,国师再难翻身,她冷眼旁观,看得比谁都清楚。
那名狱卒,以及刚才跪地行礼的那些人,多半也都是他的人。
内侍惊异的看着她,半晌才道:“家主不过是顺应天命,公主不必放在心上。”
宫门内已有十名宫女迎了出来,对她施礼道:“请随婢子去甘渊殿沐浴更衣。”
“有劳。”牧风烟在她们的簇拥下,缓步徐行。
洛京宫室繁华奢靡,牧风烟早有耳闻,今日一见,才知其华丽精致之处,更胜传言。
那朱漆宫门上,用金箔贴成灵兽云气纹,四角嵌入玉饰,中间装饰着错金银的鸾纹铺首,铺首周围环着九色宝石,璀璨至极。
只一扇门,就能感受到“穷奢极侈”四个字。
空气中飘散着若有若无的香气,又不似香料燃烧的气味,细问才知道,椽子和房梁是用极其名贵的木兰建造,天然便带有清香。
檐下椽头用金箔镶嵌出福寿纹,回廊栏杆上雕刻着清秀典雅的莲花、百合花纹,青色的窗户上雕饰着古色古香的四合云纹,就连房檐上的瓦当,也是繁复精致的孔雀纹。
书中形容宫殿雕栏玉砌,她今日见了,才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进了甘渊殿,看见眼前的场景,更是瞠目结舌。
殿内地面以玉石铺就,雕刻着朵朵莲花,软玉生香,氤氲着淡淡的香气,闻之怡神。
殿内没有灯火,只在四壁挂了十二座琉璃盏,托着夜明珠作照明之用。
浴池是以整块暖玉雕成,池壁四周不知从何处引来温泉之水,潺潺流动,水汽氤氲。
宫女替她脱去衣衫,扶着她泡在池中,又跪在一旁替她梳理清洗凌乱的长发。
她的身上满是泥土尘垢,细碎伤痕,足足洗了半个时辰,抹药穿衣梳髻又花了半个时辰,才算完事。
牧风烟看着铜镜中那繁复华丽的望仙九鬟髻,托了托插满珠钗的脑袋,问:“能不能换一个轻点的发髻?”
她从前穿男装的时候只用一根乌木簪束住长发,替代凤华公主之后也未梳过如此复杂的高髻,此刻只觉得泰山压顶一般,脖子马上就要折断了。
宫女恭恭敬敬的回答:“公主要去觐见太后,不可失仪。”
“好吧。”牧风烟扯了扯穿了三层的浅绛色曲裾深衣,迈开沉重的步子。
据说这还是夏日的三重衣,冬天会裹得更多。
汉国的女子,想来都是不怎么怕热的。
一边腹诽着,牧风烟走进了崔太后的凤仪宫。
新皇还未登基,太后仍旧住在皇后的宫里。
刚走进去,就感觉到一股清凉之气扑面而来。
宫殿四角都放着盛满冰块的冰鉴,散发着丝丝凉意,暑气顿时一扫而空。
百越炎热,河水冬日也不会结冰,这样的东西,牧风烟从前只在书上看见过。
百越王宫的奢侈她已见识过,比起汉宫,却是小巫见大巫了。
随着宫女走进殿内,牧风烟第一次看见崔太后的真容。
她坐在鎏金云榻上,穿着霜色羽缎深衣,乍见并不出奇,仔细一看,羽缎上以浅色羽丝绣着日月星辰九章纹,蔽膝上也是同样叠色绣着龙凤,华贵非凡。
她保养得极好,看上去不超过三十岁,皮肤白皙细腻,没有一丝皱纹,容貌端庄秀美,凤目微微挑起,带着一种不可一世的傲气,只是眼神中却有几分忧伤疲惫之感。
牧风烟恭恭敬敬的伏身行礼。
“免礼,起来说话。”
“谢太后。”牧风烟低眉顺目的站起身。
崔太后打量她几眼,道:“那日在殿上离得远,倒没看出,公主竟是个难得的美人。这些日子,委屈你了。”
“形势如此,凤华理应承受。”
听见她说这句话,崔太后又看了她一眼。
牧风烟面色平静,毫无怨怼之色。
比起之前那个行事张狂的丫头,简直是天渊之别。
“先帝虽聘你为妃,却并未成礼,为延续两国邦交,待新皇冠礼之后,你们便行大婚之礼吧。”
牧风烟在狱中便已听闻崔太后嫡子赵灏性情乖张,残忍暴戾,又风流好色,崔太后只一味溺爱,从不管束。
他此时已经十九岁,离冠礼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
时间虽不算太长,也足够她提前做些安排了。
听闻赵玄弋还有个幼弟溯州侯养在宫中,她若入宫为后,也可以暗中照顾。
脑中闪过无数念头,她却连眼神都没有变过,只垂首应道:“但凭太后做主。”
“只是此时让你住在宫中却多有不便,你暂且去朱雀别宫待嫁。”
“是。”
牧风烟很清楚,她从昭狱中走出,又被人刻意宣扬天命,令崔太后不得不承认她的身份,严惩国师一族。
因此崔太后见了她,想必也不怎么舒服,所以才让她去别宫居住,眼不见为净。
朱雀别宫在洛京东郊,牧风烟坐着马车一路摇摇晃晃,不知不觉睡着了。
“公主……公主……”
耳边响起轻柔的声音,牧风烟睁开眼,看见一个宫女掀着车帘,不停的叫着自己。
这宫女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杏眼桃腮,眼睛如乌木一般,漆黑发亮,脸颊还有两个酒窝,嘴角弯弯,不笑的时候也有三分笑意,很是讨人喜欢。
只是不知为何,牧风烟总觉得她的眼神中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沧桑之感。
“公主,到了。”
“你叫什么名字?”牧风烟起身。
“回公主,婢子欢歌。”
欢歌,倒是挺适合她的名字。
她腰上挂着一个绣囊,不知装了何物,走起路来沙沙作响,颇为欢快。
随着欢歌走进朱雀宫,牧风烟发现有些不太对劲。
这座别宫,实在太过华丽,镶金嵌玉、雕龙绘凤,仪制甚至凌驾于崔太后的凤仪宫之上。
牧风烟看着屋檐上的凤纹瓦当,漫不经心的问:“这座别宫,从前是谁在住?”
“回公主,是雁妃。”
原来如此。
欢歌虽然年轻,但雁妃的传奇故事,宫中流传甚广,她自然知道得清清楚楚。
见牧风烟问起,便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雁妃出身东胡,是现任东胡王慕容庭的妹妹,也是圣武帝独宠一生的女人。
她独居朱雀宫中,不与汉宫的其他妃嫔来往,甚至不必向皇后问安。
虽无皇后之名,却享尽尊荣。
据说她才刚刚怀上幼子,圣武帝便指着地图上北胡人的王庭,说:“朕会将这片土地夺来,作为你腹中孩儿的封地。”
云汉帝国赐封皇子功臣,向来只赐封邑,从未有过赐予封地的先例。
封地封邑虽只差了一个字,权力却天差地别。
封地乃是分封土地,可以自行征兵、任命官员、制定律法、税赋,俨然就是一个国中之国。
而封邑,仅仅是收取租税而已。
雁妃的两个儿子,是帝国仅有的两个,拥有封地的皇子。
只可惜,她生下幼子,就血崩而亡。
圣武帝因此封了这座朱雀宫,再未踏足,直到病重弥留之际才又住了进来,直到离世。
听着这神仙眷侣般的感人故事,牧风烟心中却毫无波澜。
因为她知道,故事永远是故事,背后的残酷真相,会让人心寒。
她不想深究,也无心探寻。
为了安抚她,崔太后赐下金铢一千、丝绸锦缎、珠玉首饰若干,还命人将凤华公主的嫁妆也搬来了朱雀宫。
一室华光,晃得令人睁不开眼。
牧风烟拿起一枚金铢仔细的看了看。
小小的一片,比指甲大不了多少,圆形细孔,一面刻着“天”字,一面刻着“启”字。
一枚金铢,可换十枚银鱼,一万文铜钱。
她从前起早贪黑,每天睡不足三个时辰,一年所得也不过四千文铜钱而已,换半枚金铢都不够。
眼前的金箔雕花漆木箱里,却有一千枚金铢。
若是换了旁人,得到这些赏赐,定会欣喜若狂,恨不得抱在怀里睡觉。
她却只是命人抬入库房,锁了起来。
因为她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钱财和声名,对她而言都只是达成目的的工具。
既是如此,她又怎会因为这些身外之物,失了分寸?
欢歌口齿伶俐,又生得聪明灵秀,牧风烟很是喜欢,将她留在身边,做了贴身宫女。
她每日只在别宫写字画画,足不出户,有欢歌侍奉在侧,倒也不觉得无聊。
从欢歌口中得知朱雀宫中有一片马场,是当初为了慰藉雁妃的思乡之情而建,她便跃跃欲试,打算学学骑马。
谁知道,这件事却一直没有机会去做。
她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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