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忆初没有说话,她坐到椅子上,看着乌姆里奇。
乌姆里奇也没有在意金忆初的态度,她的脸上挂着微笑,一副夸张到仿佛吃了苍蝇的恶心微笑。
“很好,金小姐,现在,我要你为我写两个单词──服从、听话。”她从办公桌上拿起一支羽毛笔,放到金忆初面前,“用这支笔写。”
那是一只细长黑色的,笔尖头尖尖细细的羽毛笔,金忆初将它握在手里,并没有发现异常,但乌姆里奇此刻的笑容更大了。
“写多少遍?教授。”金忆初抬起头,毫不畏惧地跟她对上视线。
“一直写,直到我说停止。”
乌姆里奇用她那尖细的、小女孩样的声音说,她站在小桌前,看着金忆初握笔往羊皮纸上书写,然而下一秒,她得意的表情变得阴沉。
笔尖触碰到羊皮纸的一瞬间,金忆初察觉右手手背传来被蚊子叮咬般的痒感,她用左手挠了挠,发现没有沾墨水的羽毛笔,在空白羊皮纸上写不出任何字。
“手伸出来。”
乌姆里奇气得几乎维持不住声音,她伸出手,将金忆初的右手抓在手里仔细观察。
可当金忆初完好无损且白嫩、年轻的右手,在她那短粗、肥胖、戴着一大堆丑陋戒指的手中时,乌姆里奇看着这鲜明对比,她的眉毛皱成一团,像两条毛毛虫互相拥抱。
乌姆里奇将她的手甩开,怒气冲冲地从办公桌上拿出一瓶墨水,“啪”地一声放到小桌上,“一直写,直到我喊停止!”
说完,乌姆里奇不再管金忆初,她坐回办公桌前,开始低头处理起桌面上的文件。
罚抄对于金忆初来说并不难,她的童年时期总是要用毛笔抄写许多东西,相较于中文而言,英文单词简单很多,而且还是用可以支撑手腕的羽毛笔。
这时,办公室传来敲门声,这让乌姆里奇抬起头,看着停下来看着她的金忆初,嗲声嗲气地尖声呵斥,“不准停下,继续写!”
乌姆里奇走到办公室大门前,打开木门,一桶掺杂着冰的冰水迎头泼来,将她全身打湿。
乌姆里奇发出一声尖叫,想要抽出魔杖,皮皮鬼笑嘻嘻地扔下铁桶,变出一把粪蛋,朝她扔去。
“哈哈哈,被水浇湿的粉蛤蟆,啦啦啦啦……”
乌姆里奇简直气到维持不住嗲声嗲气的声音,她气愤地抽出魔杖,去对付飞在空中开心唱歌的皮皮鬼。
可任何魔法打在皮皮鬼身上都是徒劳,皮皮鬼大笑着,疯狂地朝她吐着口水,“生气的粉蛤蟆,没用的粉蛤蟆,无能的粉蛤蟆。”
金忆初听到了门口的热闹声,但并没有抬头,而且慢悠悠地用羽毛笔在羊皮纸上书写,她可是个听老师话的好学生,既然说不准停笔,那就什么都不能打扰她。
金忆初心情愉悦地弯了弯眼睛,对着飞到天上的的皮皮鬼无声地说了声谢谢。
她知道皮皮鬼才不会无缘无故帮她忙,这多半是弗雷德、乔治请求的,就是不知道这俩人用了什么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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