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宫的严厉训诫
洪武九年,太子妃常氏在东宫召见了她的父亲开平王常遇春、母亲开平王夫人蓝氏以及舅舅梁国公蓝玉。常氏性格刚烈,深得朱元璋和马秀英的赏识,她深知家族的声誉不仅取决于战场上的胜利,更在于品德和操守。
“舅舅,我听说你在军中行事不端,多次折辱调戏女子,这不仅有损家族的声誉,更是对大明军纪的严重亵渎。”常氏坐在东宫的正厅中,语气严肃,“作为梁国公,你应当以身作则,严守军纪。今日之事,我必须严惩,以正军纪。”
蓝玉听后,心中一惊,立刻跪下:“太子妃,舅舅知错了。舅舅一时糊涂,恳请太子妃宽恕。”
常氏冷哼一声:“舅舅,军纪如山,岂能因私情而废?你身为梁国公,更应以身作则,严守军纪。今日之事,我必须严惩,以正军纪。”
蓝氏见状,连忙跪下求情:“女儿,蓝玉知错了,望你念在母子情分上,从轻发落。”
常氏摇了摇头:“母亲,军纪面前,人人平等。舅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军纪,我必须按照规定处理。”
于是,常氏命东宫直属的罗网成员直接在军前宣布,将蓝玉关禁闭,褫夺公爵俸禄,降为军卒。蓝玉听后,羞愧难当,只能乖乖接受处罚。
二、燕王妃的严厉申饬
洪武十年,燕王妃常如嫣在京师的燕王府接见了她的舅舅蓝玉。常如嫣性格与常氏相似,同样刚烈果断。她对蓝玉的行为更是深感愤怒,申饬的话语比常氏有过之无不及。
“舅舅,你身为梁国公,却屡屡折辱女子,这不仅有损家族声誉,更是对大明军纪的严重亵渎。”常如嫣在燕王府中对蓝玉说道,“你若再不改过,休怪我不念亲情。”
蓝玉听后,羞愧难当,只能连连认错:“侄女,舅舅知错了。今后一定改过自新。”
常如嫣冷冷地看着他:“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愿你这次能真心悔改。”
蓝氏见状,心中惊惧,连忙带着蓝玉离开了燕王府。她深知,常氏和常如嫣的严厉,是为了维护家族的声誉和大明的军纪。
三、蓝玉的折辱行为
同年八月,大明军队在征伐残元的战役中取得了重大胜利,俘获了北元的妃子。然而,蓝玉却在军中对北元妃子大加折辱调戏,这一行为被太子东宫直属的罗网探知,并迅速上报给了太子妃常氏。
“蓝玉,你竟敢在军中折辱俘虏,这不仅有损大明的声誉,更是对军纪的严重亵渎。”常氏在东宫震怒道,“此事绝不能轻饶。”
常如嫣得知此事后,也立刻进宫面见姐姐常氏,两人商议后决定,必须对蓝玉严惩不贷,以正军纪。
四、太子妃的请旨与处罚
回京后,太子妃常氏如意亲自向洪武帝朱元璋请旨,要求对蓝玉进行严厉处罚。她详细陈述了蓝玉的种种不当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对大明军纪和声誉的严重影响。
“父皇,蓝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军纪,必须严惩。”常氏在朝会上说道,“我建议将蓝玉的军衔由上将降为少尉,且五年内不得晋升,罚俸九年,爵位由公爵降为男爵,开除军籍,并记大过和严重警告。”
朱元璋听后,沉默片刻,最终点了点头:“常氏,你做得对。军纪如山,绝不能因私情而废。就按你说的办。”
于是,蓝玉被严厉处罚,他的军衔由上将降为少尉,爵位由公爵降为男爵,开除军籍,并被记大过和严重警告。这一决定在朝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也让所有将领深知,大明的军纪不容亵渎。
五、整军会议与新军纪
洪武十一年六月,洪武帝朱元璋和马秀英在视察凤阳府时,召开了整军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他们决定将原本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升级为“三大纪律九项注意”,增加了“不准折辱调戏被俘的女眷”这一条,并颁布了《大明国防军纪律条令》。
“各位将领,军纪如山,绝不能因私情而废。”朱元璋在会议上严肃地说道,“今日,我们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升级为‘三大纪律九项注意’,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马秀英也补充道:“各位将领,军纪是军队的灵魂,只有严守军纪,才能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希望大家能够以身作则,严守军纪。”
新的军纪规定如下:
三大纪律
1. 一切行动听指挥:军队必须严格服从上级命令,不得擅自行动。
2.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军队必须爱护百姓,不得侵占百姓财物。
3. 一切缴获要归公:军队缴获的物资必须上交国家,不得私自占有。
九项注意
1. 说话和气:与百姓交流时,必须态度和蔼,不得粗暴。
2. 买卖公平:与百姓交易时,必须公平交易,不得欺压百姓。
3. 借东西要还:向百姓借东西,必须按时归还,不得拖欠。
4. 损坏东西要赔:损坏百姓财物,必须照价赔偿。
5. 不打人骂人:不得对百姓或战友进行打骂。
6. 不损坏庄稼:行军途中,不得损坏百姓的庄稼。
7. 不调戏妇女:不得对妇女进行调戏或侮辱。
8. 不虐待俘虏:对待俘虏,必须以人道对待,不得虐待。
9. 不准折辱调戏被俘的女眷:不得对被俘的女眷进行任何形式的折辱或调戏。
《大明国防军纪律条令》的颁布,进一步强化了大明军队的纪律性,提升了军队的战斗力和声誉。朱元璋和马秀英的智慧与远见,为大明王朝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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