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3章.晋朝46(148)政治改革
太兴四年(321年)七月,司马睿以防范北方势力为由,以戴渊为司州刺史,镇合肥;刘隗为青州刺史,镇淮阴。这是对防范王敦的又一军事部署。其中戴渊奉命都督司兖豫并雍冀六州诸军事,管辖祖逖的豫州。祖逖认为戴渊虽有才望,却无远见卓识,而且自己辛苦收复河南,却不得朝廷信任,心中甚为不快。不久,祖逖又听闻王敦跋扈,朝廷内部矛盾日益尖锐,担心内乱爆发,北伐难成,以致忧愤成疾,不久后便逝世。
祖逖死后,再无顾忌的王敦于永昌元年(322年)正月,以诛刘隗为名,从武昌起兵向建邺进攻。在王敦为刘隗开列的大量罪状中,他谴责了刘隗取奴为兵的举动,以求争取大族支持。同时,王敦的心腹沈充从吴兴起兵进行响应。
三月,王敦带兵行至芜湖,再度上书司马睿,要求惩办刁协。司马睿一面命令刘隗、戴渊回师保卫建邺,一面下诏讨伐王敦。
王敦的突然起兵,给王导带来很大困难。他每天一早就带上兄弟子侄在皇宫门前请罪,以避免举族受诛。在周顗的极力保举下,司马睿任命王导为前锋大都督,同时命戴渊、周顗、王邃分别统军。他还命右将军周札与刘隗分别守卫建邺城的两个军事要塞——石头城和金城(今江苏南京东北,长江南岸处)。此外,司马睿还下诏命梁州刺史甘卓、广州刺史陶侃分领荆、江二州,从后方攻打王敦。然而当王敦进抵建邺时,周札却献上石头城投降。刁协、刘隗、戴渊等人接连发起反攻,最终以失败告终。
当王敦成功攻入建邺后,放兵四处劫掠。司马睿无可奈何,只得派人转告王敦:
龙套:“如果你没有忘掉朝廷的话,请马上息兵。你要有别的打算,我可以退居琅邪国为你让路。”
司马睿见到败退回宫的刘隗、刁协,拉着他们的手,痛哭流涕。他亲自准备了马匹、人力,催促他们逃走。后来,刘隗投奔石勒;年迈的刁协在中途被人杀死。
不久,在建邺之外反对王敦起兵的各路州镇也陆续遭到失败,司马承、甘卓先后被杀,陶侃退回广州。
……
为政举措:
一、政治:在司马睿称帝立国的过程中,琅邪王氏出力尤多,对其政权建立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故东晋初号称“王与马共天下”。但司马睿即位后,对这种状况十分不满,力图重建皇权的威严。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的行动。
1.以法御下。司马睿“好刑名家”“用申韩以救世”,采用法家的法治政策。他通过惩处一些不守法的官员,以显示皇权的威严。
太兴元年(318年),司马睿两次下诏整饬吏治。第一次的时间在三月,诏书一面对清静为政加以肯定,一面却又表示要惩办不法官吏。第二次在七月。司马睿的语气转变为十分严厉,除命令各级官吏奉公守法,“抑齐豪强”,安抚百姓,查实户口,劝课农桑外,还要求“州牧刺史当互相检察”,如果不举荐奉公、惩罚贪赃者,将受到责罚。通过这份诏书,司马睿向天下表明了以法治国的理念和加强皇权的决心。他还亲自下令重罚了亲信宋典、永康县令胡毋崇,处决了桂阳太守程甫(王敦的亲信)、徐州刺史蔡豹等数名违制的官吏,以示惩戒。
刘隗在元帝以法御下的政策下,弹劾了王籍之、颜含、王虞、王彬、周嵩、周顗等官员,打击了士族的气焰,展示了皇权,使“王氏深忌疾之”。
同时,司马睿也选用刘隗、刁协等支持振兴皇权的人士充任左膀右臂。他的许多意图都由二人执行。在选官用人方面,他采纳了尚书陈税“宜渐循旧制,试以经策”的建议,并且下诏规定,若太守和刺史荐举官员不善,则免官。以此改变由士族控制官员任命的现状,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司马睿以法御下,又重用刘隗、刁协,疏远王导,这表明了他要摆脱“仲父”的约束,从而建立君臣之道的态度。
2.调整中枢。司马睿为加强皇权,还试图通过调整中枢机构及其人员安排,进而掌控中枢。魏晋时期的中枢机构一般由参谋(决策)系统和行政(执行)系统组成。东晋的参谋系统主要有中书省、门下三省(散骑省、门下省、侍中省),主要官员有中书令、中书监,侍中、散骑常侍;行政系统由尚书省构成,主要官员有录尚书事、参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
当司马睿即位后,北来士族的代表人物王导被任命为骠骑将军、散骑常侍、都督中外诸军事、中书监、录尚书事、扬州刺史,以一人身兼数职,既是参谋系统的主要人物,又是行政系统的主要指挥者,对司马睿加强皇权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对此,他调整了中枢机构的人员安排。司马睿即位的第二个月,即命太尉荀组与太保西阳王司马羕兼并录尚书事;即位的三个月后,又任命刁协为尚书令,分化王导的行政权。在参谋系统,司马睿也对中枢机构作了调整。在机要之地中书省,王导任中书监,权势极大。为此,元帝将中书省并入散骑省,以削王导决策权。中书省并入散骑省后,门下省的职权扩大,逐渐成为“喉舌之要”。通过任命刘隗为门下省长官,司马睿在中央决策中增强了自己的分量。
司马睿对中枢人员的安排及中枢机构的调整,起到了压制士族、扩张皇权的作用。
3.侨置郡县。“永嘉之乱”后,北方人民与士族大量南迁(见永嘉南渡),多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贯。自太兴三年(320年)在建邺(今江苏南京)侨立怀德县开始,司马睿开始在辖地内用北方地名设立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士族。侨州郡县安置的侨人,保持其原来籍贯,另立户籍,给以优复特权,不受当地政府管辖,这对招徕北人和鼓励登录流人于户籍、缓和南北士族矛盾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