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故事.张释之(下)
执法理念:1.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执法是法律的生命所在。公平与正义是社会的最终追求,更是每个法律人良知和理念的追求。这与张释之所倡导的“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同”的观点和“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观点,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张释之弹劾太子过司马门不下马,在职权范围之内,严格照章办事,在侵犯皇室特权的冲突中,毫无惧色,绝不妥协,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畏权贵,执法如山,公平正义,体现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雏型。执法以法律为准绳,而不依君主旨意行事,这在封建社会的专制体制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2.刚正不阿。张释之不仅严守法纪,秉公断案,依罪量刑,在维护法律公正方面,张释之更是刚正不阿,置生死于不顾,多次与汉文帝发生冲突。
在“县人犯跸”的案例中,张释之可谓无胆而不敢谏,无识而不动君,体现了对廉洁奉公、刚正不阿的追求。在弹劾太子时,张释之虽不是司法官,但他在职权范围之内,严格照章办事,在侵犯皇室特权的冲突中,他毫无惧色,绝不妥协,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这一方面做出了表率。
在“县人犯跸”案例中,张释之提出“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共同拥有、应该共同遵守的;廷尉作为最高的专职司法官,一旦经手案件,就只能依法办事,而不能顺从皇帝个人的意旨”的观点,在要求皇帝尊重执法官的独立办案权力上,他无疑走在了当时人的前列。
2.刚正不阿。张释之不仅严守法纪,秉公断案,依罪量刑,在维护法律公正方面,张释之更是刚正不阿,置生死于不顾,多次与汉文帝发生冲突。
在“县人犯跸”的案例中,张释之可谓无胆而不敢谏,无识而不动君,体现了对廉洁奉公、刚正不阿的追求。在弹劾太子时,张释之虽不是司法官,但他在职权范围之内,严格照章办事,在侵犯皇室特权的冲突中,他毫无惧色,绝不妥协,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这一方面做出了表率。
在“县人犯跸”案例中,张释之提出“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共同拥有、应该共同遵守的;廷尉作为最高的专职司法官,一旦经手案件,就只能依法办事,而不能顺从皇帝个人的意旨”的观点,在要求皇帝尊重执法官的独立办案权力上,他无疑走在了当时人的前列。
3.司法为民。张释之在吸取法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观点的同时,还继承了儒家“明德慎罚”的法学思想和“罪疑者予民”的执法原则,坚持依法量刑,规范有序,避免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特别是对普通百姓这一弱势群体不加重治罪,充分体现了中国法文化传统所颂扬的“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执法精神,与判案苛酷,残贼无极,败法乱正的秦汉“治狱之吏”形成强烈对照,他执法平和,使法律判决尽可能符合客观情况、规范有序。
封建国家中的最高统治者在处理案件时,往往“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在玉环失窃案中,张释之为捍卫法律的严肃性,规范有序的使用法律,依然敢冒丢官舍命的巨大风险,秉承“恶恶止其身”的儒家政治理论,反对株连之法的存在,仍以法律为依据处以“弃市”。以执法宽平被后世奉为吏治的楷模。
在古代封建社会,专制君主日益强化,又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来确保当政者自觉守法和严格执法,因而执法者的个人品质对法律能否真正得到执行至关重要。张释之执法如山的胆略和为官执政的才智,以及真知灼见的聪明睿智,使百姓在心理上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和亲切感,既被美誉为中国理想循吏典范,为后世效仿,又成为庶民拥戴,官吏并尊的偶像。他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为目的,敢于、善于、勇于给统治者进谏的大无畏精神和法律思想中的积极因素,不仅在当时和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在当今中国加强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
轶闻典故:王生是汉初的隐士,喜欢黄老之学,很受当时人的尊重。曾应招入朝,当时三公九卿均在场,王生的鞋带松了,就让张释之替他系上,张释之便跪下替他系好了鞋带。
事后,有人问王生为什么要在朝廷上羞辱张释之,王生说:
龙套:“我年纪大了,地位也不高,自忖帮不上张廷尉什么忙,所以才这样做。张释之是天下名臣,我羞辱他,正是为了增强他的名声。”
大臣们听到后,都称赞王生的贤德而且敬重张廷尉。
后人常用这一典故,来形容人的贤能和德行也作“结袜王生”、“王生袜”、“结袜”。
—————
后世纪念:张释之祠,又名张公祠,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西关释之路西段北侧,是纪念西汉文帝时著名廷尉张释之的祠堂。
始建年代无考,明宣德四年(1429年)复建,成化十年(1474年)续修;弘治六年(1493年)又修,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再修。民国年间为县门公所占用,1947年解放后为农业技术推广站所有。1958年后成为县人民医院家属院,1979年列为方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现祠堂坐北朝南,占地面积3668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祠内现有明代“汉张廷尉祠记”碑一通,飨殿、祠堂、主持房各三间,为单檐硬山式建筑,有长20米的画廊一处。
———————
张释之能成为古代执法的楷模,主要得益于他公正执法、不畏权势、不徇私情的品质。
张释之,字季,南阳堵阳(今河南南阳方城东)人,是西汉时期的法学家和法官。他公正执法,不畏权势,不徇私情,后人誉其为古代执法严明的楷模,司马迁称他“守法不阿意”。
公正执法的具体事例:
1.弹劾太子和梁王:在担任公车令时,张释之遇到太子刘启和梁王刘武乘车入朝,至宫外司马门不下车,准备径直冲入皇宫。张释之赶到车前加以阻拦,并上奏皇帝,弹劾他们犯了“大不敬”之罪。尽管太子和梁王是皇室成员,但张释之依然坚持原则,最终迫使汉文帝下令赦免太子和梁王。
2.审理“县人犯跸案”:汉文帝外出时,御驾车马受到惊吓,原来是有一个乡下人突然从桥下跑了出来。张释之审理后,仅判定其为“冒犯车驾,罚金四两”,并解释法律是天子和百姓应共同遵守的,不应偏私。汉文帝最终接受了他的判决。
历史背景和影响:张释之的执法理念不仅在当时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后世也有深远的影响。他的公平公正、刚正不阿、司法为民的精神,不仅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还在文景之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的事迹和执法理念对当今中国的法治建设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