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故事.傅咸(三)

元康元年(291年)五月二十八日,朝廷下诏让百官推荐各郡县的官员补充朝官。

傅咸又上书说:“我认为国家兴隆教化的关键,在于选取人才给予恰当的官职。才能不只一类,职务各有不同。例如林木,粗细曲直,各有用途。所以明察并举荐出身微贱之人,谋划咨询不论内外,内外任职,只求合宜,现在选拔任用,只推重内官;地方官举荐既已偏废,又多生枝节,人们争当朝官轻视地方任职。便成风俗。这种弊病真应该马上改正,使内官外职选拔渠道畅通而且无所偏重。使渠道畅通无所偏颇之后,如果选用不公平,就有办法重责;责罚加重,就不用担心不公平了。”

“再说,粘住弦就不能调瑟,何况选拔人才任职又怎么可以限制呢?我想之所以限制,是为了防止选用不能超出众人,若不能超出众人,应按事情制裁,不用限制选用办法。选拔办法有限制,要想实行久远,恐怕也太拘泥了吧!有人认为不制定选拔办法,凭什么选拔,我听说用刑罚惩治小人,用道义要求君子,对君子的要求在内心而不在限制。”

“正始年间,委任何晏选举,朝廷内外的各种职官都得到了合适的人才,杰出的人才于此可观。所以这样,不是用限制统御,也不是凭措施招致,而是委任的原因,受委任者的担心,比限定方法更厉害。这是因为办法失误,不是自己的过失,既然过错不在自己,责备他也不用担忧,正所谓‘用刑律使人们行动统一,人们虽免于犯法,却没有廉耻之心’。”

“如果用委任之法,一是考虑罪责连及自己,二是害怕遭到怨恨诽谤。自己快意则朝廷内外称颂,自己不善则各种罪恶加身,这种使人胆颤心惊,与依靠限定法律幸免哪种更有效呢?”

傅咸再次任本郡中正,时值继母去世离职。不久起用为议郎,并兼任司隶校尉。傅咸前后推辞多次,都未获准。朝廷让使者到家中授职,傅咸又送还印绶。公车不为他通报,催促他就职理事。傅咸由于没有兄弟,丧祭无人主持,又再次请求,于是让他在官舍设灵位。

傅咸又上表说:“我既然驽钝懦弱,不能担当重任。又加上哀丧,请假休息时日,陛下过分厚意,授予我难以胜任之职。我表白赤诚之心,冒死上报,既已违诏,最终不会改变。我虽然不能以死保全礼教,但按道义也不能回心转意,空受恩宠。以前接受严诏,任职之时,私下发誓,以死为报。因为贿赂之风流行,应该深深杜绝,务必敕令都官,以此事为首。可是经年累月,未有所获。”

“这是因为陛下有奖励的办法,考虑到愚昧不明之人,必定死亡或系罪,所以自然掩饰检点过失以避免锋芒。在职已有时日,既没有显赫的举止,又不能应弦落鸟,谁人还会害怕?所以光禄大夫刘毅当司隶,声威震动朝廷内外,远近清正肃敬。不单是刘毅有辅助王室、尽忠君王的节操,也是由于他所陈奏的都依从,所以威风才能施展。”

司马衷下诏书说:“你只应想到一切都符合绳墨法度,让威风日益伸展,又哪只是一个刘毅呢?”

(未完待续……)

(本章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