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9章.十六国时期22(79)前秦政权(六)

政治:

1.胡汉共治。前秦景明帝苻健选官讲究唯才是举,苻健认为官员选拔不应只看出身,而是要注重才能和品德。即便对方出自贫寒,只要有才能,便要礼遇和重用。

前秦宣昭帝苻坚重用关西、河东地区出身的汉族士人,王猛、邓羌、权翼、薛赞、朱肜、任群、韩胤、皇甫覆、皇甫典、裴慬、郭辩、郭庆等人皆在朝中担任要职,实行抑制各族贵族豪强、扩大皇权的政策。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措施。苻坚还恢复了魏晋士籍,承认士族特权,吸收汉族士人参加政权,扩大胡汉联合统治的阶级基础。

苻坚时期朝堂的汉族士族以京兆韦氏、略阳权氏、天水姜氏、安定皇甫氏、陇西李氏、清河房氏、河东裴氏为主。郡守、镇将以及公侯、刺史的汉族幕僚以燕郡韩氏、清河崔氏、敦煌索氏、渤海高氏、魏郡申氏、略阳垣氏、天水赵氏、河内常氏、武威贾氏、太原郭氏、冯翊郭氏为主。

2.逐步汉化。前秦灭代后实行的散其部落制度,苻坚采取的这项措施,是非常高明的,使本以劫掠为生的游牧民族,逐渐演变成半农半牧的民族,教育和引导以拓跋部为主的漠北鲜卑族学习农耕和谋生手段,实行三丁取一、五丁取二的做法,既能保境安民,又能让代国各家各户从事生产。

自此,漠北鲜卑族的文化、生活水平都取得了显著提高,为民族融合起到了积极性的作用,也奠定了后世北魏的汉化基础。该政策亦被后来道武帝拓跋珪延袭并改造,形成了解散部落制度,自此,北朝时期的北方不再大规模处于分裂状态,详见李凭著作《北魏平城时代》。

3.申明法纪。京畿附近的始平郡,有很多从枋头返回来的贵族,这些人目无王法,横行霸道。而始平的治安也一塌糊涂,百姓苦不堪言。苻坚很明智的任命王猛为始平令,让他去治理地方。

王猛刚到任,便申明法纪,明辨善恶,压制地方不法豪强。这些豪强与地方里的官吏勾结以久,霸道惯了,哪里会把王猛放在眼里,照例恣意妄为。王猛言出即行,当即把一个作奸犯科的恶吏鞭杀。这些豪门见状,赶忙怂恿这个恶吏的狐朋狗友上书“诉冤”。不久,苻坚派王猛、邓羌二人纠察豪强劣迹,被翻出劣迹处死的豪强多达二十余人,深感用人之务关系政务兴衰,于是罢免了不称职的尚书左丞程卓,改任王猛为尚书左丞,咸阳内史,辅佐他处理朝政。

4.选拔人才。为了激励学生读书,苻坚大力推行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措施。

据《晋书·苻坚载记》,“坚亲临太学,考学生经义优劣,品而第之。问难五经,博士多不能对”。开始时“一月三临太学”,后来改为“每月一临太学”。

建元元年(365年),“雍州秀才段铿对策上第,拜吏部郎中。孝廉通经者十余人,皆拜令长”。

建元八年(372年)三月,苻坚下诏:“关东之民学通一经、才成一艺者,在所以礼送之。在官百石以上,学不通一经、才不成一艺者,罢遣还民。”同年,“复魏晋士籍,使役有常闻。诸非正道、典学,一皆禁之。坚临太学,考学生经义,上第擢叙者八十三人”。

苻坚尊崇儒学,兴办学校,不单单为了附庸风雅或沽名钓誉,而是为了政权培养合格的统治人才。在苻坚统治时期,进入太学授业的不只是氐、汉两族的官僚子弟,其他各族上层分子也可以在太学接受教育。据《晋书·苻坚载记》,苻坚灭代以后,“以翼健荒俗,未参仁义,令入太学习礼”。事后,苻坚问涉翼健:“好学否?”对曰:“若不好学,陛下用教臣何为?”苻坚对此回答十分满意。又据《资治通鉴·卷一百零三》记载,苻坚建元八年(372年),苻融代王猛出镇冀州,在州开建学宫,冀州名士高泰认为此举可与齐之稷下、鲁之泮宫相提并论。冀州为前燕旧地,苻融在此兴建学校,入学接受教育的应该也有鲜卑贵族子弟。

荐举赏罚制度和选官新标准的规定,改变了当时士族豪门垄断朝廷的局面,有利与有才有德的寒门之士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也否定了自从西晋永嘉之乱以来许多胡族军阀统治者迷信武力、蔑弃文化知识的落后观念,有效地提高了前秦各级官僚的智能素质,“才尽其用、官称其职”的新局面日益形成,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也为之一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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