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1章.十六国时期36(121)后秦政权(九)
疆域:
极盛时辖有今陕西、甘肃、宁夏及山西、河南的一部分。占据关中绝大数的重要政治、经济城镇和关东大片领土,威服陇右、河西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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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后秦统治者为了补充劳动力和兵源,常将被征服地区的各族人民大批迁徙到都城长安及各军事要地,以便控制。对于境内各族人民的统治,后秦除以州郡系统进行管理外,还实行以营领户,以户出兵吏的制度。营户不隶州郡,而由姚氏宗室和达官贵人分领。一般营户既要当兵作战,又要提供军粮;但由后秦皇帝亲领的大营营户则受到优复,仅从征战。后秦又有不属州郡而由军镇管理的镇户。
在十六国后期的帝王中,姚兴是较有作为者。他为了巩固统治,初期注意选才纳谏,又相继采取了一些有利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措施。如:百姓因荒乱自卖为奴婢者,下令一律放免为良人;简省法令,慎断刑狱,奖励清廉,惩治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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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
1.军制。十六国时期的北方诸国多实行异族分治制度,或称为胡汉分治制度,在一国之中,实行两种不同的军政体制。对汉族人民,仍按汉族的传统方式进行统治。对少数民族,则按各自的部落传统进行统治。这使得军事统帅被分为单于台与都督中外诸军事并立,后来随形势发展渐渐合并。在军队形式上大致同西晋兵制,具有中军、外军组织及都督、将领等职务。中军直属中央,编为军、营,主要保卫京师;外军为中央直辖的各州都督所统率的军队。
2.兵种。军队以骑兵为主,步兵其次。国家内本民族的部落兵多为骑兵。随着攻城战的出现以及让汉人编列为军队,步兵数量也逐渐增加。在兵役制度方面,则是实行本族全民皆兵的部落兵制。只要是凡识于战斗的本族人民,皆作为军队基本兵力。基本上中军为终身制,其家属通常随营聚居,称营户,负责供应军粮。镇守各地的外军,其随营聚居的家属则称镇户。营户与镇户都是其兵力来源。其他人民方面皆实行征兵制,征发各郡、县的各族人民补充军队。其中汉族兵的来源,还包括来自投降的坞堡和招募的农民,一般都是终身为兵。
十六国时期各国骑兵均已强化。当时马蹬已经十分普遍,其最大功能是可以解放双手,骑兵开始可以靠双脚控制平衡在马上冲、刺、劈、击,这大大提升骑兵的战斗力。马铠也成为骑兵较普遍的装备,来保护战马免受远射兵器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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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当时黄河南北与关中地区是遭受战祸最剧,经济破坏最为严重。人民不是依附坞堡,成为坞主的部曲,就是迁移至各国首都附近,提供生产或兵役用,各国也会互相掠夺人民、财富以充实国力或是补给军队。由于人民频繁的迁移,使得在初期难有经济发展。
姚兴注重刑罚,惩治贪污,关中经济稍微恢复。但是到了晚年,因国用不足,增收关市之税,盐竹山木,无不有赋,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