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汉昭帝四大辅臣(八)

5.币制改革。汉承秦制,法定货币也是黄金和铜钱,汉初铜钱仍继续名为“半两”。由于经济凋敝,国家对铸钱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政策。虽然对恢复和发展经济曾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导致了货币轻重不一,币值混乱的问题。

到了文帝五年(前175年),政府更撤除了禁止私人铸钱的命令,因而盗铸钱的风气盛行,影响了经济的正常流通;一些地方割据势力也借此极力扩张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作为与中央王朝相抗衡的资本。

汉武帝为了整顿财政,曾在元狩四年(前119年)造了三种货币:皮币、白金(银、锡作的合金币)、三铢钱,但效果不好,形势已发展到近乎完全失控的地步。

元鼎四年(前113年),为了彻底整顿货币,汉武帝接受桑弘羊等人的建议,禁止郡国和民间铸钱,由政府指定上林三官(掌管上林苑的水衡都尉下属钟官、技巧、辨铜三官)分别负责鼓铸、刻范和原料;废除过去铸的一切钱币,而以新铸的五铢钱(三官钱)为全国唯一通行的货币。

这次币制改革基本解决了私铸铜钱、币制混乱的问题,不但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稳定了市场和流通,起到了巩固西汉统治的作用。

同时,这次币制改革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铸币权完全收归中央政府的一次创举,它最终将汉朝的币制稳定下来,使汉朝的五铢钱成为质量稳定的钱币,一直流通至隋朝七百余年而通行不废,这与桑弘羊的经济思想是分不开的。

6.盐铁官营。早在元狩六年(前117年),孔仅和东郭咸阳就提出了一个实施盐铁官营的具体方案。

盐的官营采用募民煮盐而官府专卖的做法;铁的官营,则由官府彻底垄断。

汉武帝还是很快批准了这一方案。

在最初几年盐铁官营特别是铁的铸作曾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他们多选用商贾担任盐铁官,所以不但执行的不彻底,还造成了严重的吏治混乱现象,桑弘羊掌管财政大权后,增设大农部丞数十人对郡国盐铁官分别予以整顿,并增加了盐铁官的设置地区。

据统计,经过桑弘羊的努力,一共设置了三十五处盐官(一说三十六处),分布在全国二十七个郡,盐铁官营前,这些地区的私营盐业都非常发达,国家对它们采取征收盐税的政策;铁官则至少设置了四十八处,分布于四十个郡国,所有铁官均由大司农所属铁市长丞掌管,基本完善了盐铁官营的管理系统和经营网络。由于资金雄厚和人力充足,在盐铁官营全面实施后,它们的生产规模都迅速扩大起来。

官营盐铁业的规模化生产,无论其资金、设备和人员方面,还是降低成本、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工艺技术改进方面,对于规模一般很小的私营盐铁业来说,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总结后,桑弘羊对大生产的优越性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在二十多年后的盐铁会议上,桑弘羊为了捍卫盐铁官营政策,就指出官营盐铁业的大规模生产要优于私营盐铁业的小规模经营。

然而,由于官僚体制所不可避免的种种弊端,盐铁官营也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 为了完成规定的任务,官营铁器只注重产量,所生产的铁器多为应用很少的大农具,根本不适合农民使用。

不仅如此,官营铁器还存在成本高、质量低、不准挑选、购买不便、强买强卖和强迫农民服役等问题。

更重要的是,官营盐铁的价格昂贵,许多贫民都根本买不起。

7.推行均输。均输法最早由桑弘羊于元鼎二年(前115年)创立,并在部分郡县试行五年。

均输法规定,凡郡国应向朝廷贡纳的物品,均按照当地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品,上交给均输官,由均输官运往其他地区高价出售。

这种做法既可以避免商贾的中间盘剥,大大降低收购的成本,又可以免除郡国向朝廷输送贡物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同时还可以流通物资,并随时调剂国家所需要的物品。

而朝廷不费分文即得到了各地的土特产品,并通过这些物品的转运贩卖获得巨额的利润。

元封元年(前110年),由于官府自行买卖,互相竞争,从而导致物价,为了平抑物价上涨,桑弘羊在全国普遍推行均输。设置数十个大农部丞,分别掌管各个郡国的农业和官营工商业;在县一级设置由大农部丞领导的均输官,负责物资的转运和贩卖,以统一管理全国的物资转运和贸易。

太初元年(前104年)后,各地的均输官统一接受大司农均输令丞的领导后,均输官的分布应相当普遍(如黄霸就担任过均输长)。

自元封元年全面推行均输法后,在短短一年之中即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效。史载国家向急需粮食的地区调运粮食,而大农诸官则都向京城运送粮食,结果使山东漕运由汉初的数十万石竟猛增到六百万石。同时,太仓和甘泉仓这两个著名的国家粮库都装满了粮食,边郡粮库也都有余粮,通过均输所直接获得的赢余有五百万匹帛。

均输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均输官征收贡物,不是征收当地能够生产的土特产品,而是征收当地没有的物品。

二是在上交物品的验收上有些均输官故意刁难百姓,在买卖货物时又往往采取欺诈手段,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给农民造成了更大的负担和痛苦。

(未完待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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