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汉昭帝四大辅臣(九)
9.创立平准:元封元年(前110年),为了配合盐铁专营和均输的推行,桑弘羊创立了一项新的财经措施—“平准”(由国家控制全国的物资和买卖,以平衡物价),并专门在京城长安设立了一个隶属于大农的机构——平准,由平准令掌管。
大农诸官以各地均输的物品和工官生产的车船、器具为后盾,当京城某种商品过分涨价时,就以平价向市场抛售,使其物价下降;反之,如果某种商品价格过低,就大量买进,促使物价回升。
桑弘羊实施平准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稳定物价,但也有营利作用。它与均输相辅相成,是控制市场、平抑物价政策的两个不同侧面。平准要靠均输来提供货源,均输官所征收或收购的物资,运往京师后也要通过平准出售,两者如影随形,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平准法的推行,对于稳定物价、打击投机商操纵市场的不法行为具有比较明显的作用。但同样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一方面,官府乱发号令,强迫收购各种物品,导致物价上涨,为商贾牟利创造了条件;另外,官吏直接从事贸易,也必然会出现营私舞弊、官商勾结甚至囤积居奇的现象。
10.纳粟拜爵。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出任大司农后,又奏请汉武帝批准,大力推行纳粟拜爵、补官及其赎罪政策。
秦汉时期的纳粟拜爵最早始于商鞅变法,开始实行多交粟帛可以免除徭役的政策。及至西汉建立后,纳粟拜爵的政策被继续沿袭,并增加了赎罪的内容。
武帝前期为解决财政危机还采取过“募民买复”、“入羊为郎”的措施,桑弘羊出任大农中丞后,进一步扩大了纳粟补官的范围,不再限于官吏,普通百姓也允许买官。
这些措施的施行,增加了财政收入,特别是增加国家粮库的储存,仅仅是元封元年一年,国家粮库即堆满了粮食。
但是这种做法却造成许多严重的恶果:一方面,纳粟拜爵使得许多地主和富农可以免役,不但导致贫富异役,而且减少了国家征发徭役的来源,最终便把徭役的征发摊派到农民身上。另一方面,破坏了司法制度和选官制度,造成贫富异刑,进一步扩大了司法不公,同时也导致了管理效能的下降和吏治的败坏。
尽管如此,从总体上看,桑弘羊的理财措施仍可以说取得了巨大成功。武帝对此也非常满意,所以特别给桑弘羊赐爵为左庶长,黄金二百斤。
11.酒类专卖。天汉元年(前100年),桑弘羊被正式任命为大司农,除了继续推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财经政策外,所采取的最有影响的理财措施就是实行酒类专卖。
中国古代的酿酒业源远流长。酒的产量和销量也很大。早在殷商时期,酿酒业就相当发达。到了西汉时期,随着农业的恢复、发展和粮食的不断积累,酿酒业又有了新的发展,饮酒之风盛行,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酿酒业非常兴盛,私营酒酤的利润也相当丰厚。
天汉三年(前98年),为了更多地增加财政收入、镇压农民起义和更加垄断市场,桑弘羊奏请武帝实行了酒榷(酒类专卖),由官府对酒类实行专营,以独占酿酒和销售的利润。
酒榷政策实行后,对于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仅仅是通过销售,国家即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盈利。如果再加上高额的酿造利润——每生产一千酿酒,至少可得到二十五万二千钱的盈利,其收入将是一笔很大的数字,确实能够“赡边,给战士”,解决很大的问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