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汉昭帝四大辅臣(十)
二、机构改革。桑弘羊在兼任大农令期间,奏请汉武帝设置了“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由大农部丞负责监管和指导各个郡国的财经事务,改变以往对财经多头管理的弊端,同时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财经管理系统,为保障和推行新的财经政策做好人员上的准备。
太初元年(前104年),大农令改称大司农后,大司农系统又进一步扩大了组织机构。除了大司农中丞外,大司农的属官增加了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和斡官、铁市两长丞。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在扩大大司农属官的同时,桑弘羊对地方上的有关财经官员也进行了改编和重组。以往隶属于郡国的诸仓(主管仓库)、农监(主管农桑)、都水(主管水利)等六十五官长丞,都被划归大司农直接管辖。这就进一步统一了全国的财经管理,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也使桑弘羊可以有效地实施自己的理财措施。
三、经济思想:1.思想基础。桑弘羊对儒学有一定造诣。他还广泛涉猎儒学以外的诸子百家学说,尤其精通法家和管商之学,历史知识丰富。
贾谊的“非和亲主义;积贮之重要;非放铸论(统一币制)”的政治主张也被桑弘羊所接受与继承。
2.工商富国。桑弘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不依靠农业富国的思想家,在盐铁会议上,他明确指出“富国非一道”,“富国何必用本农”,“无末业则本业何出”。
在桑弘羊看来,农业并非财富的唯一源泉,工商业尤其商业同样是财富的源泉,甚至提出工商业的发展还制约着农业发展,指出“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
正因为强调工商富国,所以站在国家的立场,桑弘羊极力主张采取积极的财政调控政策,由国家积极介入工商业以增加经济性收入。他所定制的各项经济措施,都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他对盐、铁、酒实行专卖,利用垄断价格,收取高额利润;推行均输平准,调节商品流通,平抑市场价格。这些措施有力地打击了富商大贾的势力,减轻了人民负担,同时也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无论古代还是当今,桑弘羊的财政调控思想都有着难以否定的积极作用。虽然商业不能直接创作财富,但它作为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却可以带动和刺激其他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间接有助于”创造财富,而且商业利润的垄断,对国家来说即等于“创造”了财富。
3.商品流通。桑弘羊还从自然资源的地域分工来说明商品流通的作用,他认为商品流通可以“均有无而通万物”,可以解决各地的资源过剩和短缺。相反,如果商品缺乏流通,那么许多物资无法交易,必然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
除此之外,桑弘羊还大力推行平准制度。他在京师设立平准机构,稳定京师物价。这个机构掌握了巨大的商品储备及运输队伍。当某种物价上涨时即贱价抛售;反之,某种物价甚贱时则加以购买。他已经开始运用市场价值规律稳定物价了。
4.对外贸易。桑弘羊对对外贸易的作用有着非常充分的认识,他的“本重币虚”的思想比西欧十五世纪重商主义“以货币为本”的思想领先许多。虽然货币的多少可以作为财富的象征,但他不把货币的取得作为对外贸易的目的,而是以货币为“末”、为“虚”,以供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物品为“本”、为“实”。
桑弘羊主张对外贸易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对外贸易来控制外国,即尽可能向国外输出多余商品,以造成国外对国内商品的依赖,从来导致其政治上的被动;二是通过对外贸易来达到“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外泄”,既要削弱敌国,又要丰富国内的商品供应。
桑弘羊认为,只要严格控制出口,并大量输出国内丰富的黄金和丝绸,就能从急需黄金和丝绸的敌国换取国内需要的商品,不但可以削弱敌国,还可以保证国内市场的供应,同时,禁止铁兵器的贸易,还可以使西域各国的军队难以与汉军抗衡。
完